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示

2024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评估开始填报

来源:中小企业处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3-05 14:53

为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工信服建〔2023〕347号),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打造有利于“1650”产业体系壮大和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体系,特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情况调查工作。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对象

1.镇江市范围内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含地方政府文件明确承担当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职能的行政事业单位);

2.镇江市社会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收入需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

(二)调查内容

1.独立法人注册情况。

2.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

3.有无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及严重失信行为。

4. 2024年度整体发展情况和具体服务情况。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线上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与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材料需与纸质材料相一致。

(二)填报要求

1.线上填报。《调查报告》线上填报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数字工信旗舰店(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开展,请参与调查的服务机构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点击进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在“认定遴选类申报”选择“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进入填报页面。

2.线下填报。请参与调查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调查报告》、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2、3),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一)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调查,组织服务机构于2025年3月19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镇江市工信局。

(二)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指数”发布名单中排名较好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将择优在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扶持。财务审计类服务机构可参与调查测算,但不给予资金支持。

(三)根据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相关要求,同一申报单位已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服务类项目的,或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可申请参与调查,但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0822211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18912980070

附件1: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指数测算体系

附件2:江苏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附件3: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文章关键词: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