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指南》的解释和说明,获得所需的服务。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规定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阅本局编制的《镇江市工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接受查阅和当面受理查阅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11-84421911。网上查阅具体网址:http://gxj.zhenjiang.gov.cn/。
(三)公开时限:本局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上网公开和接受当面点查阅,最迟至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公开期限:本机关2019年1月23日以后产生的各类信息均可在本局网上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受理和申请不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可以公开和无保密规定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受理申请提供,否则不受理。
(二)受理机构:本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4425973,邮箱:zjjxwbgs@163.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公开的提出。申请人向受理机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如实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镇江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zhenjiang.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也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联系电话:0511-84421911)。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公开的提交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zjjxwbgs@163.com。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3)通过现场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单位当面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人书写有困难的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写。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公开的处理。
(1)登记。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及时登记。
(2)受理。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内容上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可要求申请人补正;如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告知申请人,如有可能将提供掌握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该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11-84441636,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机关纪委,邮编:212050。
(五)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